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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9月3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选举董卫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雪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拟聘任董卫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拟聘任陈涛先生、周春荣先生、白雪先生、李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拟聘任罗文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拟聘任王兰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张恩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9月3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许源灶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副董事长:李雪琴女士

  非独立董事: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士、董卓轩先生、郭慧女士、曹娜女士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卫建国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黄继武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及各自擅长的领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名单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许源灶先生、毕敏瑜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崔杏妙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监事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7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1名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董卫峰先生

  副总经理:陈涛先生、周春荣先生、李志华先生、白雪先生

  财务总监:王兰兰女士

  董事会秘书:罗文谦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张恩武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号码:0763-3699589

  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项胜前将不再继续担任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以及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梁志康将不再继续担任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以及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郭慧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不再继续担任监事职务,梁杏梅、梁信青将不再继续担任监事职务;副总经理沈伟四、舒鸿渐、财务总监许忠民、董事会秘书刘光芒将不再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述人员离任后,监事梁信青、财务总监许忠民、董事会秘书刘光芒将不再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郭慧将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仍将在公司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除董监高之外的其他职务。

  本次换届后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多数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将有助于核心团队的平稳过渡。本次换届完成后,实现了公司核心人员的年轻化,系公司正常人才梯队建设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项胜前持有公司股份414,136股、梁志康持有公司股份1,576,611股、梁杏梅持有公司股份207,068股、梁信青持有公司股份111,498股、沈伟四持有公司股份254,853股、舒鸿渐持有公司股份254,853股、许忠民持有公司股份414,136股、刘光芒持有公司股份414,136股。上述离任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简历

  1、董卫峰先生

  董卫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豪美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被评为广东省创新杰出企业家、中国创新型杰出企业家。

  董卫峰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清远市豪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份,清远市豪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以及间接通过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8.9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卫峰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李雪琴女士

  李雪琴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1999年至今任南金贸易公司负责人,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豪美有限副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雪琴女士通过南金贸易公司持有公司25.2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雪琴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董颖瑶女士

  董颖瑶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科建装饰外销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颖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董颖瑶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之女;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董卓轩先生

  董卓轩先生,199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21年10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品牌管理经理等职务,2022年7月至今任贝克洛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卓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卓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之子;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郭慧女士

  郭慧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客户支持部主管、国内营销部总监助理、贝克洛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精美特材营销部总监、副总经理等职。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曹娜女士

  曹娜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国际营销客户支持经理、国际营销总监助理、国际营销副部长、综合管理部总监、型材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简历

  1、郑德珵先生

  郑德珵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山大学讲师、教授,兼任中山大学新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助理,国务院侨办海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广州风险投资促进会会长,广东省与广州市社科院客座研究员,美国世界银行顾问,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监事长,广州广证恒生证券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为广东留学博士创业促进会会长。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德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卫建国先生

  卫建国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青岛海洋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广州南方学院会计学院执行院长、党总支书记,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卫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黄继武先生

  黄继武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物理学博士、教授。曾任中南大学材料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机械学会无损检测学会委员、中国理学X射线衍射用户协会委员,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继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 监事简历

  1、许源灶先生

  许源灶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副经理、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许源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毕敏瑜女士

  毕敏瑜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采购主管、外协主管、采购经理以及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经理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毕敏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崔杏妙女士

  崔杏妙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计划员、计划主管、计划经理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崔杏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卫峰先生,同上

  2、陈涛先生

  陈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业务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华南二部副总裁、广东汇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广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陈涛先生自2021年5月入职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周春荣先生

  周春荣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周春荣先生200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技术部经理、生产厂长、制造总监、型材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春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罗文谦先生

  罗文谦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嘉峪投资投资总监,2022年4月加入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罗文谦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文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王兰兰女士

  王兰兰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CRMA)。曾任国美电器华南大区内部审计、道和集团审计主管、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自2017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审计监察部长、总监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兰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白雪先生

  白雪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9年加入公司,历任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工程营销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白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李志华先生

  李志华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2022期间曾任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大区总监、总经理等职务。李志华先生于2022年3月加入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五、其他人员简历

  1、张恩武先生

  张恩武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元富证券上海代表处、明阳风电产业集团研究员,2011年10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张恩武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3,182,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0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53,182,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产生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董卫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2关于选举李雪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3关于选举董颖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4关于选举董卓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5关于选举郭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6关于选举曹娜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产生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郑德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02关于选举卫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03关于选举黄继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产生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许源灶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02关于选举毕敏瑜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3,182,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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