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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8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450万张(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张面值1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募集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公司控股股东环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诚科技”)通过优先配售认购环旭转债2,641,802,000元(26,418,020张),占发行总量的 76.57%;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光半导体”)通过优先配售认购环旭转债28,397,000元(283,970张),占发行总量的0.82%。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环诚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日月光半导体的通知,其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16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环旭转债4,879,780张,占发行总量的14.14%,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减持完成后,环诚科技仍持有环旭转债 21,822,21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25%,日月光半导体不再持有环旭转债。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8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月光集团总部 B 栋1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陈昌益先生、独立董事汤云为先生参加会议,董事魏镇炎先生、董事汪渡村先生、董事Rutherford Chang先生、董事Gilles Baruk Benhamou先生、董事Neng Chao Chang先生、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独立董事钟依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黄添一先生参加会议,监事石孟国先生、监事Andrew Robert Tang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5、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2、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峰 冯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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