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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96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9人,代表股份438,64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1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360,430,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78,210,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3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9人,代表股份38,303,7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9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60,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38,143,3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712%。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836,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05%;反对6,0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291,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047%;反对6,0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38,608,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70,7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官昌罗、高珂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李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秦龙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28.5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50;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4.68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8.52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5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17号”文同意,公司219,893.9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

  3、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4、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68元/股的85%,即29.4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二、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及结果

  1、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持有“麒麟转债”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此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麒麟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3、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28.5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

  4、此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6.96元/股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2元/股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不高于调整前“麒麟转债”的转股价格,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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