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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须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并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保持不变

  ●风险提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全称的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相关变更情况概述

  1、拟将现有公司中文名称“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现有证券简称“龙宇燃油”、证券代码“603003”保持不变。

  3、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信业务。石油制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近年来,公司数据中心IDC业务收入逐年提高,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营收规模逐步减少,特别是近两年,公司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使得整体IDC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快速提升,并贡献了公司大部分的净利润,公司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清晰地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板块和战略定位,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公司IDC新业务具备业务开展能力并已产生相关业绩,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IDC营收低于30%。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基于公司自2016年起开展IDC新业务,且战略重心逐步偏向IDC业务发展,目前公司IDC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先后投资建设北京金汉王项目、无锡中物达项目,并在上海区域拓展边缘计算数据中心业务。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和发展,公司逐步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并配备了业务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团队,团队人数约70人,占公司业务团队人数的比例约为63%,公司及下属业务子公司均持有IDC业务许可证,且项目开展符合相关合规要求。

  截至2021年,公司IDC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3.09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3.88%;IDC业务2021年实现毛利润约0.89亿元,占全年毛利润53.25%。鉴于公司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基数较大,目前公司IDC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30%,未来公司IDC业务营收占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新项目现处于建设、开拓阶段,暂未产生稳定收入。

  目前,金汉王一期和二期项目已建成投产,并进入稳定运营阶段,项目合计运营约当7000个5kW标准机柜。无锡中物达项目拟投资总额约5.78亿元,目前处于工程建设阶段,该项目规划约当5000个5kW标准机柜。此外,为实现多元化的业务模式,紧贴产业政策发展方向,2022年公司在上海区域积极拓展边缘计算中心,目前无锡项目和上海项目现处于建设、开拓阶段,项目暂未产生稳定收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在证监会的行业分类暂未变更。

  鉴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已失效,新规尚未颁布,公司在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尚处于“批发业”。待修订更新后的相关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规则出台后,公司将申请变更相应行业分类。相关行业变更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此次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或变更登记与备案。公司名称变更后,本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协议文件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6、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金陵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

  至2022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利用交易系统或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300945,传真:021-58308810

  六、 其他事项

  1、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参加现场会议的,参会人员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查验健康码,请予配合。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龙宇燃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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