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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84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30.44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2022年11月30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拟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由30年变更为4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6月7日发布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通知中将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折旧年限从 30 年延长到 40 年。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折旧年限为25-40年,公司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调整至40年具有可比性。

  根据中合特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出具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公司天然气长输管道高赞线(古城村—赞皇站)段天然气管道已使用2.75年,剩余寿命为59.23年。公司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调整至40年尚未超过其尚可使用年限,在会计估计上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根据前述国家发改委政策文件,参考天然气行业境内外上市公司管网折旧年限,结合公司现有长输管道检验报告,并结合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行、管理及维护实际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判断,拟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由30年变更为4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保持不变。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目前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折旧年限为30年,残值率为5%。为确保公司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预计未来使用寿命情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由30年变更为40年,残值率为5%,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均保持不变。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以往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为:预计减少计提折旧额约为人民币318.05万元(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折旧影响金额),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本集团在2022年11-12月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将增加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318.05 万元,预计将增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30.44万元;最终影响数以本集团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本集团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为:2021年增加1,178.96万元,2020年增加1,178.96万元,2019年增加1,162.34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8%、0.52%和0.53%。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相关行业规范,对燃气管道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能更准确反映公司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85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相关行业规范,对燃气管道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能更准确反映公司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 2022-086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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