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0,954,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5.4309%。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927,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2.67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027,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7528%;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061,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7586%。

  2、因疫情原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9,801,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3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2《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9,801,8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13%。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3《选举李春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9,801,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4《选举陈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9,801,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徐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953,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2《选举杨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953,3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3《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953,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刘立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79,754,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8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860,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44%。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02《选举缪玲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953,3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1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孔伟律师、吴佳蔓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会议由工会主席杨杰先生主持,经民主选举,全票通过选举刘丽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刘丽芳女士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丽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刘女士毕业后任职于浙江创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报备中心经理。刘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下午18: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刘立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简历

  刘立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6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刘先生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下午17: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通讯形式)。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等规定,选举如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独立董事杨梅、独立董事徐政、董事刘玲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梅为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周启超、独立董事徐政、董事刘程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周启超为主任委员;

  (3)董事刘程宇、独立董事周启超、董事陈佳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刘程宇为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徐政、独立董事杨梅、董事李春英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徐政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程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范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刘程宇先生提名,聘任刘玲女士为公司行政事务总监,聘任范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罕翔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范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相关资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且无异议。

  范涛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号码:0755-86169275

  电子邮箱:fantao1@kstar.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栋四楼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续聘张莉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莉芝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号码:0755-86169275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栋四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附件:简历

  刘程宇先生,中国国籍,硕士。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任福建省霞浦六中教师,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前身霞浦科士达及科士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先生与公司董事刘玲女士为夫妻关系,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2,108,6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玲女士,中国国籍,硕士。刘女士毕业后任福建霞浦一中教师,1998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政事务总监。刘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刘程宇先生为夫妻关系,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1,007,350股,与配偶共同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42,108,64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刘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陈先生先后任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师职务。现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陈佳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范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管理学硕士。范涛先生曾就职于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豪特曼智能机器有限公司,2016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范涛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罕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历。高先生先后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管部部长等职务。2020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高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莉芝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张女士毕业后先后任职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有关规定。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