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1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11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虹显示”)。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前期建设投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近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德虹显示拟向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其中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贷款4亿元人民币、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贷款2亿元人民币,合计贷款8亿元人民币,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和银行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和银行,具体担保金额和银行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元 人民币
注:上述系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亿元整、人民币贰亿元整、人民币贰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1)根据本协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沃格光电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2)在银团贷款尚未完全审批完毕前,德虹显示拟向银团牵头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内项目前期贷,由沃格光电担保,待银团项目贷款全部审批完毕之后,欲全部置换,终止该项目前期贷。
5、保证期间:以审批后的借款合同为准,初步确定为6年。
注: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担保银行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银行和期限,具体担保金额、银行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全资子公司借款主要用于子公司建设,有利于后续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且有利于提高德虹显示融资效率,支持其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德虹显示的日常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2-11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江西沃格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2日
至2023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给公司。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
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8: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
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投票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3 年1月12日下午 13:45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梁晖
(2)联系电话:0790-7109799
(3)传真:0790-7109799
(4)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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