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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1)。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9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10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2%,最高成交价为4.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732,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披露义务。

  三、关于终止回购股份的原因

  公司自今年三月初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达预期。在游戏业务领域,受疫情和版号发放进度影响,公司整体游戏研发和发行节奏放缓,并进行了部分人员优化;在汽车零部件业务领域,长三角地区配套工厂主要位于上虞,因汽车核心产业链赖于全国协作受到疫情较大的影响;在云数据业务领域,数据中心的建设施工及交付亦受疫情影响数次停工放缓。前述对公司的现金流回笼产生了一定程度负面影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未来的战略发展及负债情况等因素后,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角度出发,决定对资金采用谨慎使用、合理投入的策略,优先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保持公司现金流的健康状态,努力强化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决议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回购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的外部环境及自身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所作出的谨慎决策。终止回购股份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六、 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 关于终止回购事项的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452,556,96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2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017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目前计划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10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1月1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2、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疫情防控参会须知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保障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需现场参会,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和要求,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3年1月10日16:00前与会议联系人联系,如实沟通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无发热及其他症状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

  (2)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股东大会会议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到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

  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公司股东理解和支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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