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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效平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

  同意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少出资额1630万元,减资款按原出资比例支付给合伙人,其中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达因药业)收回减资款10,852,197.07元。减资后,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总额变更为13,390万元,其中达因药业持有出资89,147,802.93元,占有限合伙出资总额的66.5779%。

  根据减资方案,相应修改《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和备案事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股票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达因药业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同意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少出资额1630万元。本次减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减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达因药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基金后续投资情况说明

  2015年6月,经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因药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达因)董事会批准,达因药业以自有资金认购光大金控(天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制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该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502亿元,其中达因药业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1亿元认缴66.5779%的基金份额,河南光大金控产业投资基金及其联合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认缴33.2889%的基金份额,普通合伙人光大金控(天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P)出资人民币20万元认缴0.1332%的基金份额。

  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1.50亿元作为出资,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光大熙康产业基金企业等单位合计出资4亿元,各方共同设立投资联合体——深圳前海光大金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光大金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50亿元参与首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医疗”)的增资扩股,增资后首都医疗注册资本为13.675亿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属北京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为73.13%,为控股股东;深圳前海光大金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比例为26.87%,为首都医疗第二大股东。

  二、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资原因

  2021年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首都医疗73.13%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凤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6日,深圳前海光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光大”)与北京凤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前海光大将持有首都医疗的2.687%股权(“目标股权”)转让给北京凤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6050万元(相对于前海光大原始投资额溢价10%)。“目标股权”于2021年12月23日完成股权交割,前海光大回收了6050万元投资款。截至目前,前海光大持有首都医疗集团24.183%股权,北京凤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首都医疗集团75.817%股权。

  前海光大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前海光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了减资,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前海光大减资款1650万元。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等相关合伙文件的约定,拟在预留支出所需资金后,将剩余1630万元资金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三、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资方案

  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将出资总额由15020万元,减少至13390万元,各合伙人同比例减资。减资款1630万元,按原持股比例向合伙人支付,其中达因药业收回出资10,852,197.07元。减资后,达因药业在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为人民币89,147,802.93元,占有限合伙出资总额的66.5779%。

  本次减资前后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四、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资对公司及达因药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产生影响,达因药业收回1085.22万元的现金,该款项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五、备查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北京光大金控财富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股票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3-002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刘健、江磊为本公司审计的签字会计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1日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号)及2022年4月14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号)。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函件,因工作调整,该所拟将为本公司审计的签字会计师江磊变更为注册会计师杜娟。另一签字会计师刘健未发生变化。本次发生变更的注册会计师杜娟女士的基本情况如下:

  杜娟,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作为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杜娟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杜娟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签字会计师沟通函;

  2.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证书及相关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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