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3-00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1号悠唐国际A座18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齐志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9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9人,代表股份200,630,71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64%。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2,749,6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77,881,1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13%。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7人,代表股份64,158,1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7%。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2,749,6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41,408,5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0,520,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49%;反对11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47,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反对1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向育、薄思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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