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且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5月19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闲置自有资金已到期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2年07月20日向中信银行城阳支行购买了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于近日赎回中信银行城阳支行已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为: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分别为:16,170.45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
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伟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于 2023年1月4日通过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山东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莱州伟隆于近日收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7000114;发证时间: 2022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莱州伟隆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莱州伟隆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不影响莱州伟隆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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