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珍珠路2号11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洪瑞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全体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艺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1-7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5、议案7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慧、韩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金天兵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股份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613%。董事颜贻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75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股东金天兵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31%,减持期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董事颜贻崇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2,9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88%,减持期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

  截至2023年4月7日,金天兵减持514,098股,颜贻崇减持102,975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实施的减持,实施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股份3,833,8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63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96%,其中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A.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腾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B.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持有腾景科技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的数量及方式: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信息披露: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二)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