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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2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按照要求,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第一项内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项内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第三项内容: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准则解释第16号》中所列示的第二项和第三项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中所列示的第一项内容。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3-02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8日发出。2023年4月18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22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859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639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13万元。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影响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决定公司2022年度核销损失877万元,主要系报废固定资产损失。上述损失核销,影响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3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3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有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并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27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2年底,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7.13亿元,被担保方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8.50亿元,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并处理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适用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临2023-028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履职情况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查,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对所议事项认真分析、科学决策,并认真指导经营层的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第七、第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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