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4,486,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34,486,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十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秦坤、张菁菁
咨询电话:010-88146320
传真电话:010-8814632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张联合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张联合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张联合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26日,张联合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张联合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张联合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张联合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张联合先生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张联合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张联合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张联合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