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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杭州长昊新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昊新能”)认定为关联方,并将公司与长昊新能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该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情况,经出席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杭州长昊新能实业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长昊新能20%的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长昊新能认定为关联方。

  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拟与长昊新能及其子公司合作开展新能源项目,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拟向长昊新能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销售产品/商品,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向长昊新能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出售的产品/商品的金额,即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预计额度内(含)具体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做出,系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群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8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4日

  至2023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腾电气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电子邮件:DMB@wetown.cc

  邮编:21221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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