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3-085
B股: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239,465.74万元。
●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并依据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01民初133号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袤公司”)与原告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普文化”)因房屋租赁产生合同纠纷,德普文化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受理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当事人
1、原告: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被告:
被告一: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人
第三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海德普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三)原告提出的事实、理由及主要诉讼请求
德普文化以东袤公司解除租赁关系损害其权益为由,将东袤公司、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一立即赔偿原告损失610,506,218元(暂计,具体金额以评估为准)。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四)本案进度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东袤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根据上述合同,民生路3号60、84幢为带租约出让,承租方为德普文化。东袤公司认为,因德普文化存在未按约支付租金及违规装修改造的违约情形,故东袤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德普文化搬离案涉房屋、支付欠付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等。该案于7月19日正式受理,并于9月27日第一次开庭,目前尚在审理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并根据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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