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通知,新湖控股与新湖中宝签署《关于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与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签订了《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将所持股份在同一控制下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2023年9月18日新湖控股与新湖中宝签署了《关于偿债暨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新湖控股拟将其所持湘财股份的部分股票转让给新湖中宝,以抵偿其应付新湖中宝借款本息3,225,388,589.56元,转让价格7.52元/股,转让股数428,908,058股(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1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将所持股份在同一控制下转让的进展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3)。上述事项已经新湖中宝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补充协议二内容
为进一步符合相关部门监管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湖控股与新湖中宝于2023年10月17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协议内容如下:
1、补充协议一之2.2条“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应于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有效期内(即6个月内)分期/批次完成。双方应相互配合于前述期限内分三期/批次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新湖中宝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
2.2.1 第一期/批次:办理完成106,00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标的股份的24.71%,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3.71%);
2.2.2 第二期/批次:办理完成162,00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标的股份的37.77%,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5.67%);
2.2.3 第三期/批次:办理完成标的股份中剩余全部股份,即160,908,058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标的股份的37.52%,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5.63%)。”
修改为:
“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应于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有效期内(即6个月内)分期/批次完成。双方应相互配合于前述期限内分三期/批次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新湖中宝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
2.2.1 第一期/批次:办理完成142,96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标的股份的33.33%,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5.00%);
2.2.2 第二期/批次:办理完成142,960,000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标的股份的33.33%,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5.00%);
2.2.3 第三期/批次:办理完成标的股份中剩余全部股份,即142,988,058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标的股份的33.34%,占湘财股份总股本的5.00%)。”
上述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需经相关部门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