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3-1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鸣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黄建联先生、副总经理黄清松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财务总监唐奕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为议案1,关联股东刘鸣鸣、黄建联、黄清松、唐奕、梁晨已回避表决;其中议案1获得同意票数122,513,413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53%,已超过2/3以上通过;
2、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1、议案2,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倩源、贾茗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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