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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109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潘肇英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353,505,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6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27,478,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426%。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27,478,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442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6,027,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7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2,964,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反对541,2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0,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9%;反对54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2,953,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8%;反对552,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09,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9%;反对552,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2,964,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反对541,2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20,2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9%;反对54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352,953,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8%;反对552,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09,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9%;反对552,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2,953,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8%;反对552,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09,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9%;反对552,1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2,652,3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5%;反对853,6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07,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77%;反对853,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晟绿能”)业务拓展需要,建晟绿能拟与中晖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晖新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1元的价格收购中晖新能源持有的衡阳县佳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佳晖”或“项目公司”)100%股权。同时,建晟绿能投资衡阳佳晖建设衡阳阳光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装机容量约7.2MW(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项目总投资2,671.2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电站项目的议案》。上述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投资项目外,公司近期累计已经发生的同类事项但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仲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29楼05单元(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晖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188号3楼自编301-2房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

  2.股权结构: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晖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能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晖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建晟绿能收购项目公司10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1元。收购完成之后,建晟绿能与项目公司原股东中晖新能源签署EPC工程承包合同,由建晟绿能把控工程质量。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衡阳县佳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衡阳阳光陶瓷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界碑镇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运营一座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7.2MW(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投资规模:项目测算总投资2,671.2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包括股东出资款、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

  项目建设周期:自当地供电局接入批复之后5个月(预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利于公司开拓光伏储能市场,同时该项目具备较好的经济收益,能为公司积累项目经验、加快新业务的成长,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项目的日常运维存在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破坏的风险。建晟绿能将制定科学的项目运维制度,对于各类突发状况,如暴雨、台风等,制定应急反应机制,规避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107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电站项目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电站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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