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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履约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2022年6月22日前公司为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等值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担保事项包括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审批范围内,2018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之下属全资子公司优幕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幕广告”)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签订了一系列《影院广告项目合同》。2020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对相关合同进行补充变更并签署《<影院广告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以上合同和补充协议统称“原合同”),同时由分众多媒体为优幕广告履行原合同项下的任何及所有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双方合作实际情况,现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对原合同进行补充变更并签署了《<影院广告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时仍由分众多媒体对优幕广告履行原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及所有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优幕广告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2月4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数字经济产业园3楼076号

  4、法定代表人:蔡维莉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视频播放相关的软硬件技术的自主研发、设计、应用、转让,自有视频播放技术成果的转让,提供视频播放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分众多媒体持有优幕广告100%的股权

  8、被担保人优幕广告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优幕广告总资产规模为17,763.63万元,净资产规模为-14,821.2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50.00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1,971.44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优幕广告总资产规模为22,382.93万元,净资产规模为-4,622.19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952.61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0,207.82万元。

  9、被担保人优幕广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此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所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担保方式:优幕广告在原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与上海电影旗下已开业直营影院、部分参控股及加盟影院的影院广告业务展开合作,同时分众多媒体对优幕广告履行原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及所有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

  2、担保所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合同期限及金额:

  (1)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优幕广告已按照原合同履约。

  (2)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作总金额相应调整为人民币91,342,460元。

  (3)前述期间如有装修、楼宇施工、故障、停映、停业、闭店等情形造成播放场次减少、或者减厅原因导致原合同项下约定的扣款事宜的,优幕广告及上海电影根据约定要求经双方书面确认后金额予以相应调整。

  3、担保所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条款:优幕广告擅自单方终止、解除原合同和/或补充协议,或拒不履行原合同和/或补充协议的,原合同恢复至补充协议签署前的合作方式。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补充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约为等值不超过人民币5.9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9%;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1.49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3-05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2016年7月,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鸿意”)、上海分众鑫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鑫晟”)与沸点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现用名“海南沸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沸点”)共同参与设立重庆沸点新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规模为10,210万元人民币,其中分众鸿意认购5,000万元人民币、分众鑫晟认购100万元人民币。

  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X2542)。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6日、2018年5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客观环境变化及标的项目实际情况,合伙企业拟调整认购规模。经合伙企业各方达成一致,同意各方均不再出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10,210万元调整至4,160万元,其中分众鸿意认缴出资金额相应调整为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调整投资基金认购份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重庆沸点新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人民币10,21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经营场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1号第21层02单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普通合伙人:海南沸点、分众鑫晟

  8、有限合伙人:分众鸿意、宁波坤元道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坤元”)、嘉兴雨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用名“海南雨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雨树”)、上海景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洲”)、重庆市渝中区盛世启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启盈”)。

  三、本次基金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认缴出资额变更后,各合伙人调整后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调整事项是基于基金实际运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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