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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3,497股,占总股本比例0.1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

  2.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2009年1月23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4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53,4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注2: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注3:垫付对价及偿还情况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为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武汉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税务公司”)代为垫付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33,703股,目前,国际税务公司已向盛世达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33,703股,盛世达持有公司股份由59,926,083股变更为59,959,7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83%。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注1:2009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盛世达为国际税务公司代为垫付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33,703股。2023年12月19日,国际税务公司已向盛世达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33,703股,偿还垫付对价后,国际税务公司持有公司119,794股限售股。

  注2:由于公司2008年度未实现承诺业绩,盛世达于2009年6月5日实施追送股份,实际追送总数为2,493,885股。追送股份完毕后,盛世达持有公司57,680,703股,该部分限售股份于2012年4月2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期间,盛世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45,380股,增持完毕后盛世达持有公司59,926,083股股份。

  2023年12月19日,国际税务公司向盛世达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33,703股,至此,盛世达持有公司59,959,786股股份。

  2.股改实施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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