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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上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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