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3-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背景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辉超市”)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8,699,998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0,059,250.07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与大连御景签订的《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首期款项支付情况: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共计300,000,000.00元。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3-5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Scott Anthony PRICE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吴光旺、罗雯霞、曾凤荣、彭华生、林建华、黄林、黄明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婧芸、赵伯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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