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袁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刘建国因工作出差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黄三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