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07
金小川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5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
2. 增持计划的已实施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金小川女士、严琦女士、李岩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0%,增持金额合计2,289,968元(不含手续费)。
(2)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李晓伟先生、刘斌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1,012,698元(不含手续费)。
(3)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李晓伟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增持金额合计260,000元(不含手续费)。
(4)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石磊先生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增持金额合计310,200元(不含手续费)。
(5)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收到公司金小川女士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金小川女士以自有资金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7%,增持金额合计954,000元(不含手续费)。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实施累计金额为4,826,866元。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结果的基本情况
1. 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 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稳中求进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4. 本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5. 累计增持计划进展的情况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1月22日收盘后总股本779,671,428股计算。
2、 本次增持前,刘斌先生持有120,000股、严琦女士持有120,000股、李岩先生持有180,000股、石磊先生持有180,000股均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3、 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815,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3476%。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6431%,该公司为李晓明先生控制的企业。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俊豪先生、李晓伟先生、金小川女士均为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13,11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9861%。2023年12月27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300,000股,2023年12月28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100,000股,2023年12月29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50,000股,2024年1月22日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增加200,000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股份413,76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0695%。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告知函》。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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