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次修订完成后,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同时废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公司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ESG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ESG管理制度》。《ESG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SG管理制度》(2024年2月)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购房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帮助人才实现安居乐业,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人才战略达成。该事项在充分考虑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借款资金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载于2024年2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健全ESG管理体系,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职责,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同步刊载于2024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助力人才实现安居乐业,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优秀人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本事项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
适用于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符合借款条件的员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具体的借款条件由公司各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龄、岗位、绩效表现、信用情况等。
2、借款用途
用于员工购买住房,解决人才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
3、借款额度
公司将向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购房借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员工购房借款申请。其中,员工个人最高借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经公司董事长特批的优秀人才除外。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依据员工服务年限、绩效表现、职务及还款能力等综合情况确定。
4、借款期限
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借款期限以《购买住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自公司发放借款之日起计算。
5、借款利息
购房借款利息按《购买住房借款协议》签订当月国家公布的同期个人贷款基准年利率计收。在购房借款还清且约定的服务期满后,借款人可向公司申请享受利息全免,具体以《购买住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6、还款方式
单笔借款的还款方式原则上按月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可申请提前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以《购买住房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7、债务提前到期
借款到期日前,如公司与借款人解除劳动关系的,借款立即到期,借款人应于离职前向公司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及《购买住房借款协议》约定的贷款利息。
8、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组织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9、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与员工签署《购买住房借款协议》等相关文件,明确还款计划、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降低风险。
2、指定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借款的使用及还款等相关事宜。
3、若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本息;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三、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9,364万元(含本次审议通过的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实际已发生财务资助金额1,36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购房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帮助人才实现安居乐业,有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确保公司人才战略达成。该事项在充分考虑员工的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公司借款资金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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