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桐子咀南街350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冯建先生因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毛钢烈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刘荣先生、财务总监陈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毛钢烈、陈英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激励对象,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6,880股、21,000股,回避议案1的表决。
3、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5%以下股东不包括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轩、张硕之、杨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8045 转债简称:盟升转债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盟升转债”自2024年3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盟升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72,64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727,358.49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32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0月1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盟升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9年9月11日止。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盟升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6177308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microwave-signal.com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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