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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30,328,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150,567股计算)。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宁波泓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274,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8/22-2024/2/2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8/4-2024/2/2)。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收到宁波泓璟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2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宁波泓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40,0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09,750,733股的1.3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3,62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09,750,733股的0.24%。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150,567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公司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次行权以及注销回购股份,总股本由409,150,567股变更至409,750,733股。上表减持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150,567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409,750,733股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1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二、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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