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7085 债券简称:韵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3月18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的情形,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8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2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韵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韵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15元/股调整为12.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8日起生效。
二、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8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的情形,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目前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9月1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不修正转股价格。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7085 债券简称:韵达转债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其中聂樟清先生、周柏根先生、张晓荣先生共3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联席董事长兼副总裁陈立英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胡铭心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为:张晓荣先生、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晓荣先生任主任委员。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回避表决。
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8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00%的情形,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韵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如再次触发“韵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作为“韵达转债”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陆续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会议,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理财产品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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