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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 和2024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潍柴动力”)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2: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7-9、15-17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议案11-14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5-17在本次会议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名、独立董事5名,应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票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另,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2.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1-2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024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1-2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4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及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于2024年5月6日下午5:00前送达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完成本次会议的登记报名。请于2024年5月6日下午5:00前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dLNGqvXH68

  (2)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本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潍柴动力工业园东正门)。

  3.联 系 人:高天超、吴迪

  联系电话:0536-2297056、0536-2297068

  传    真:0536-8197073

  邮    编:261061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8;投票简称:潍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10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0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单位:                     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A股            股、H股           股,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股东大会主席/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5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代表本人并于该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事项

  

  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授权委托人(签署):

  附注:

  1.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适用H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2.请正确、清楚填上全名。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使用。

  3.如欲委派股东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股东大会主席」的字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的姓名。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注意:对于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14、2024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议案1-2,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对于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5-17,请在各子议案「投票数」栏内填报投给相应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2024年5月6日下午5:00前送予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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