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18,232,04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18,232,04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核准及登记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0号)核准,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8,232,042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2017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延长限售期情况
本次发行的限售股份锁定期届满前,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5月15日承诺延长上述718,232,042股股票限售期一年,又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2022年5月9日及2023年5月19日再次承诺延长上述718,232,042股股票限售期一年,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6日、2021年5月13日、2022年5月10日、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7,757,919股,所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22,879,793,243股减少至22,802,035,324股。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由于公司总股本减少,股东所持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同比例发生变化。
除上述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外,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及限售股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中船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上述限售股份,并分别于2020年5月15日、2021年5月12日、2022年5月9日及2023年5月19日承诺延长上述718,232,042股股票限售期一年,且于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锁定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18,232,042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造船”),被担保人为大连造船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关联人。
● 2024年4月,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贷款等融资性事项新增提供担保2亿元,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4.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6.42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各级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2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34.42亿元。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临2024-009)。现将担保进展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贷款等融资性事项新增提供担保2亿元,为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新增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注: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因其全资子公司贷款等融资性事项提供的担保,均按法定程序签署了担保协议。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34.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16.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8.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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