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兴西街5号九州通总部大厦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长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0、议案14、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7、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刘树林、刘兆年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议案8、议案1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曼怡、王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