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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 “长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356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1.04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0.97元/股

  ● 长久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5月31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经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际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长久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此,本次“长久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11.04元/股,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7元,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P1=10.9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息日)。

  自2024年5月24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0日止,可转债转股停止交易,2024年5月31日起可转债转股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3,467,9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242,759.02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对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3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7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355969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6月3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3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薄世久先生

  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

  财务总监:靳婷女士

  独立董事:迟玉荣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355969

  邮箱:cjwl@changjiulogistics.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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