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披露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浦江国际金融广场35F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示:
1、议案6、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6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浦江国际金融广场35F会议室,邮政编码:200082。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杨翔瑞
联系电话:0757-26336931
电子邮箱:yangxiangrui@jieagd.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5”;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公司披露的信息知悉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其内容,本人(本单位)对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提案相应空白处填报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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