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公司运作,同意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修订部分制度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17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梁景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依照新《公司法》修订的有关内容,随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18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18层1810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议案1-5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1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5为关联交易,议案7涉及关联方,关联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前述两项议案均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8-10、议案1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5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6月2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传真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东
联系电话:010-84156171
传真:010-84156171
电子邮箱:IR@citicpub.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A座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0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788”,投票简称为“中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方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24-019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王卓先生递交的《辞呈》,王卓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并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丹军先生递交的《辞呈》,王丹军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卓先生、王丹军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卓先生的离任自《辞呈》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王丹军先生的离任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卓先生、王丹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卓先生、王丹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和董事会、监事会对王卓先生、王丹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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