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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应当进行预告的情形,“(一)净利润为负值”。

  ● 业绩预告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600万元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2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600万元左右,较上年同期-6906万元相比,亏损减少430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200万元。

  (三)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26万元。

  (二)每股收益:-0.189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亏损,主要是受控股子公司固增公司康坞电站投运后正常发生运行费用、财务费用和上游水库蓄水等因素影响发电量不及预期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24-03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三号—电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九号—光伏》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网内自有和控股水力发电站 7 座,权益装机容量12.29万千瓦,生产的电量均在凉山州范围内销售。

  

  注1:报告期发电量同比增长21.77%,主要是网内电站来水较上年同期提前所致;

  注2: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3.58%,主要是电站所属流域来水偏枯影响所致;

  注3:发电环节上网均价下降10.32%,主要是网内电站来水较上年同期提前,上网电量结构变化影响所致;

  注4:外购电均价下降10.38%,主要是受网内电站来水量较上年同期提前,影响购电结构变化所致;

  二、本公司持有 9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的塘泥湾光伏电站(于2015年12月31日并网)装机容量 4万千瓦(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3.6万千瓦),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生产的电量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2024年第二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2.2024年半年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注1:2024年半年度塘泥湾光伏电站发电上网电价由电网结算价和补贴两部分构成。

  注2:2024年半年度上网电量的电价均依据《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3〕234 号)、《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川监能市场〔2023〕156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公司持有71.27%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康坞水电站(2022年8月1号、3号机组并网投运,同年10月2号、4号机组并网投运)装机容量 17.20万千瓦(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约12.26万千瓦),为水力发电,生产的电量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2024年第二季度康坞水电站运营情况

  

  2.2024年半年度康坞水电站运营情况

  

  注1: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售电人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相关电价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固增公司的优先电量及电价,根据省经信厅下发具体数量及标杆电价执行,上网电价为售电合同价0.2974元/千瓦时(含税);留存电量按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厅批复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余市场水电部分电价均依据《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川监能市场〔2023〕156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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