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4-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以下所列的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总额不超过5,162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在上述抵押贷款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抵押贷款所抵押资产为自有不动产,对应的权证信息如下:
本次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7 日
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绿康生化公告编号:2024-09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
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融资及抵押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以部分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162万元人民币抵押贷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上述申请贷款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本次申请贷款的实际金额、利率、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贷款所抵押资产为自有不动产,对应的权证信息如下: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本次抵押贷款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该抵押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7 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4-09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4年9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5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情况如下:
3、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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