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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期间,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二) 人员信息

  

  (三) 业务信息

  

  (四) 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五) 诚信记录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审计收费

  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119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资金占用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就相关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规范运行需要,为尽快消除天易隆兴对公司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邦”)决定通过受让债权的方式帮助解决。上市公司与西藏盛邦于2021年10月2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因资金占用事项对天易隆兴享有的7,365,468.91元债权转让予西藏盛邦,转让对价总额为7,365,468.91元。西藏盛邦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7,365,468.91元得以清偿。根据协议,西藏盛邦成为天易隆兴新的债权人,上市公司接受西藏盛邦委托继续以上市公司名义向天易隆兴提起诉讼、主张权利。2022年8月1日,公司通过委派律师取得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藏01民初22号),判决天易隆兴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西藏发展归还占用资金736.55万元及相关利息。

  二、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核查情况

  (一)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78号)载明情况如下:

  1.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储小晗及其关联公司和个人通过公司对外借款和商业承兑汇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根据资金流出情况核实,储小晗及关联方构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目前待偿还余额约为1.85亿元;

  2.2018年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董事会分别向公司和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脉青枫”)合计分配利润 9,500万元,其中分配给金脉青枫的9,500万元由金脉青枫委托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代收,公司对2018年拉萨啤酒分红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拉萨啤酒对金脉青枫补计其它应收款9500万元。拉萨啤酒对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2017-2018年发生预付款1800万元、2000万元保证金以及期间利息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合计5,116.76万元。上述两项初始本金涉嫌公司前任控股股东关联方构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待收回资金的账面资金余额合计1.47亿元。

  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事先告知,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及相关资金实际占用具体情况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二)解决措施进展情况

  公司知悉上述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可能涉嫌资金占用事项发生后,进一步强化资金审批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关于9500万元分红相关事项,公司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拉萨中院判令金脉青枫向拉萨啤酒返还2018年分红款9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拉萨中院裁定驳回拉萨啤酒的起诉;关于拉萨啤酒与远征包装发生的预付款及保证金事项,拉萨啤酒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远征包装退还预付的采购款1,800万元、2000万元保证金及相关利息,拉萨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拉萨啤酒上诉。关于上述相关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解决,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尝试联系相关人员,对具体情况和金额进行确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协调股东及相关方共同解决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11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8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八)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公司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差错更正涉及事项

  《事先告知书》载明:1.“2017年6月,相关人员虚构拉萨啤酒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拉萨啤酒银行账户向远征包装银行账户转账 3,800万元,上述事项无真实经济业务发生,实质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西藏发展将上述事项披露为对远征包装的预付款1,800万元、其他应收款 2,100万元,导致西藏发展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预付账款1,800万,同时上述其他应收款性质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2.“西藏发展2018年年度报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虚减其他应付款6,243.70万元,虚增其他应收款3,256.30万元,虚增投资收益9,500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减其他应收款和少数股东权益9,500万元,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3.“2017年8月西藏发展向吴小蓉借款2980万。2018年2月西藏发展向四川汶锦借款1.5亿元。2018年4月西藏发展和天易隆兴、王承波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借款2,800万元。2018年5月,西藏发展向阿拉丁控股借款8,000万元。2018年1月和6月,西藏发展向永成实业和江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3,700万元。上述事项未按规定记账,导致西藏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分别少计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2,872.24万元;2018年中期报告少计其他应收款29,330.00万元,少计财务费用1,110.00万元,少计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2,842.93万元,少计其他应付款26,740.00万元,少计应付票据3,700.00万元。”

  二、公司关于差错更正的说明

  关于《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上述事项1,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预付账款科目,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及后续年度报告中列示为其他应收款。关于《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上述事项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公司已经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披露了相关财务报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上述事项3,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案件主要为时任董事长利用其权限的特殊规定直接决定对外借款金额,公司于2018年知悉相关借款案件后,已经在2018年年度报告及后续年度报告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

  公司收到的《事先告知书》,仅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事先告知。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根据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监管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尽快核查完善上述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113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海清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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