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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发行人”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0,297,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6%(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50,004,796股测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北京东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0日-2025年2月1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0日-2025年2月1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减持比例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50,004,796股测算。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北京东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0日-2025年2月1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0日-2025年2月19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北京东嘉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北京东嘉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北京东嘉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北京东嘉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北京东嘉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北京东嘉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北京东嘉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北京东嘉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东嘉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北京东嘉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北京东嘉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京东嘉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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