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胡宇翔先生、贺凯谋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现因贺凯谋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刘丽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贺凯谋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宇翔先生、刘丽敏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贺凯谋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07日
附件:刘丽敏女士简历
刘丽敏女士,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产业融资部高级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具有12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主要负责或参与盛景微IPO、永兴材料非公开发行、洛阳钼业重大资产收购与再融资、亨通光电再融资、中天城投私募债、长峰集团小公募债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4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会议由董事长贺贤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65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17-18、20-24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4项、16项、19项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1-22、24项议案为特别表决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14项、16项、19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金桥开发区南海路1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华、李海东
联系电话:0562-5316888-8080
电子邮箱:ftsa001@ftvas.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97
2、投票简称:富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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