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啤”)为本案一审原告及二审被上诉人。
2.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钰鑫”)自动履行终审判决。
3. 涉案的金额:(1)被告重庆钰鑫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本案第三人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本金711,633,929.97元(人民币,下同);(2)被告重庆钰鑫向重庆嘉威归还暂计算至2023年4月13日的利息18,459,790.52元,并支付以97,140,638.32元为本金基数、以3.85%的利率标准,计算至重庆钰鑫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2,193,768.32元,由重庆钰鑫承担。
4.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嘉威已收到上述诉讼回款。本次诉讼回款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嘉士伯重啤向重庆钰鑫提起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之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嘉士伯重啤于2024年12月9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二、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重庆钰鑫向重庆嘉威的还款由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为重庆钰鑫通过重庆嘉威的分红冲抵借款:即重庆钰鑫以应分得的2019年至2022年的利润等额冲抵重庆钰鑫对重庆嘉威占款中的398,933,873.71元,以应分得的2023年利润115,862,949.93元等额冲抵重庆钰鑫对重庆嘉威占款中的115,862.949.93元。
第二部分为重庆钰鑫直接向重庆嘉威还款。根据重庆嘉威的说明,截至2024年12月17日,重庆钰鑫已向重庆嘉威转账220,040,418.32元,履行完毕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嘉威已收到上述诉讼回款。本次诉讼回款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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