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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5-00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董事李书文、李文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李书文、黄德君、李文锋、赵光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任春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李书文、李文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6人,其中监事李俊卿、董志强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建强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良、王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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