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二审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0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63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其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期间,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轻松”)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之源科技”或“子公司”)委托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众广告”)发布广告,双方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对投放内容达成投放合意。驰众广告主张已经按约定和确认发布内容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及子公司认为驰众广告在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切实履行相关广告发布义务。各方就相关争议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随后,驰众广告将该合同纠纷诉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驰众广告起诉倍轻松及体之源科技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58号))。
二、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向驰众广告支付广告发布费6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2年3月16日起算计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驰众广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63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其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持有人的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1月18日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邓玲玲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3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39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1,020,00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100%。
参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承诺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不超过委员会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同时未担任委员会委员的公司董监高人员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出席了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但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为 22,620,000 份。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董监高人员担任委员的数量不超过1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2,62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高佳女士、张坚妮女士、易小斌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2,62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佳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 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 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5、 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6、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 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 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议进行其他投资等;
11、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 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2,62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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