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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恒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②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及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均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③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④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s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5日起,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适用基金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各基金的开放日,详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向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与定投相关的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公司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不低于1.00元的每期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否则可能导致定期定额投资确认失败,具体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风险提示:

  上述部分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提请投资者注意该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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