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提案1、2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可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9:00—11:00,14:00—17: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异地股东可通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或传真方式登记。如选择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格力电器股东大会报名系统:http://mobileapi.gree.com/RSFOS/#/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冰娜 潘善文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519070
5.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1;投票简称:格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列提案表决如下: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划“√”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划“√”的候选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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