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四楼4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301,7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67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057,5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405%。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44,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9%。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6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02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1%。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0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84,5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反对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0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5%;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6%。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73,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9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6%;反对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6%。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3.00《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同意75,285,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3,0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69%;反对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6%。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监事郭玉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金川、杨尚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和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5月24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626,800股变更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186,542,748元减少为182,915,948元,总股本将由186,542,748股减少为182,915,94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等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所需材料:
(1)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
3、 申报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6月5日,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
4、 联系人:柯倩
5、 联系电话:0760-23633926
6、 指定传真:0760-23631826
7、 邮政编码:528400
8、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9、 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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