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源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旗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为东莞源磊、深圳旗开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均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亿元”、“万元”均指人民币)。
上市公司累计为东莞源磊、深圳旗开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071.23万元、13,174.71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锐通信”)持有深圳旗开100%股权,少数股东梁立万先生、黄晓玲女士已将其持有的迅锐通信39.2%、9.8%股权全部质押予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2025年3月31日,被担保人东莞源磊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东莞源磊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旗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东莞源磊、深圳旗开提供2亿元、4.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源磊
公司名称: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7JDGBA31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07日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初坑正达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仁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东莞源磊100%股份。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深圳旗开
公司名称: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43089761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602
法定代表人:梁立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手机、交换设备、数字集成系统、电子专用设备、电子通讯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生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持有迅锐通信51%股权,梁立万先生、黄晓玲女士分别持有迅锐通信39.2%、9.8%股权,深圳旗开为迅锐通信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旗开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少数股东梁立万先生、黄晓玲女士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了担保函。深圳旗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东莞源磊
保证人(乙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面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深圳旗开
保证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东莞源磊、深圳旗开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东莞源磊主营业务为LED封装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深圳旗开主营业务为通信产品开发销售及贸易类业务;上述两家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东莞源磊、深圳旗开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东莞源磊、深圳旗开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东莞源磊、深圳旗开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6.35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35亿元,担保余额为273,615.50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9.44%、165.16%,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6月3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6月6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议案一、议案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4)。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点 45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福日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福日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福日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订<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0765,0591-87111315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吴智飞、陈懿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