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雷先生。
6、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0人,代表股份178,290,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9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45,728,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32,562,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6人,代表股份530,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508,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70,854,208股,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其中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641,728股,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865,983股,共计1,507,711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9,346,497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13,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7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803%;反对7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56%;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本提案为特别表决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35,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5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4,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53%;反对5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06%;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27,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5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4,1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6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36%;反对58,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59%;弃权4,1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10,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7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4,1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49,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531%;反对7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64%;弃权4,1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36,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反对51,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6,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059%;反对51,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18,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70,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8,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768%;反对70,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91%;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35,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5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173%;反对52,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14,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7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5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00%;反对7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58%;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20,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68,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6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35%;反对68,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23%;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26,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8%;反对62,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65,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05%;反对62,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54%;弃权2,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1%。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23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56,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3,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70,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792%;反对56,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81%;弃权3,1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程华德、尤遥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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