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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信用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的金融机构: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金租”)、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客户,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信誉良好、经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搬运”)采用融资租赁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公司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 9,390.0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的回购担保、信用担保余额为18,477.79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为暂未确定的子公司客户,其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统称“金融机构”)合作,由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产品并支付租金,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及信用担保: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以及信用保证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分别与稠州金租、兴业金租、永赢金租签订合作协议,双方通过为承租人(即公司子公司中力搬运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销售业务,并为合作协议项下承租人的承担不可撤销的垫付及权益回购责任,担保金额最高额分别为15,000.00万元、30,000.00万元、5,000万元。

  本次中力搬运采用融资租赁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公司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9,390.0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采购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的回购担保、信用担保余额为18,477.79万元(含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在合作协议项下与稠州金租、兴业金租、永赢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的中力搬运的客户,同时为信誉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稠州金租合作协议

  1、担保方式:承担回购义务及逾期租金垫付义务

  2、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对在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逾期支付义务承担垫付责任,并在约定情形下,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下租赁物和租赁债权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未付本金及利息、未到期租金本金、留购价、违约金/损失金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等。

  (二)公司与兴业金租合作协议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垫付及权益回购责任

  2、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对在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逾期支付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垫付责任,并在约定情形下,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下租赁物和租赁债权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未付本金及利息、未到期租金本金、留购价、违约金/损失金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等。

  (三)公司与永赢金租合作协议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垫付及权益回购责任

  2、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对在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逾期支付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垫付责任,并在约定情形下,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下租赁物和租赁债权承担回购责任,回购价格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未付本金及利息、未到期租金本金、留购价、违约金/损失金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客户采用融资租赁结算同时由销售方提供相应担保系行业内较为常见的合作模式,有利于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有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3,134.11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0.98%;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余额34,656.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4                  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名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安徽昌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久智能装备”)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南山路8号

  法定代表人:池小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6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昌久智能装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力实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汪时锋担任该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杭州蜂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核科技”)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爱橙街1号阿里巴巴数字生态创新园10幢1层1013室W区-524

  法定代表人:刘剑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蜂核科技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力实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2025年6月20日完成出资实缴及股东名册登记,何金辉关联自然人拟担任该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恒之”)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2号(第一国际城)22层2241室

  法定代表人:何金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力恒之直接持有公司46.63%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何金辉系中力恒之的执行董事,中力恒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钛机器人”)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3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DIYANG ZHENG

  注册资本:1269.172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钛机器人系公司持股5%的参股公司,何金辉担任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力智能”)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星路8号3幢125室

  法定代表人:秦旭东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数控机床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旭力智能系实际控制人何金辉亲属控制的公司。

  (二) 部分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昌久智能装备和蜂核科技为新成立的公司,故没有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主体,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加强与相关方交易的合同管理,确保关联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产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产品及提供服务、向关联方承租产品以及其他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昌久智能装备采购金属结构件制品、向蜂核科技采购自动控制系统模组装置、向旭力智能采购零部件及加工、向蜂核科技销售叉车底盘、整机、原材料及加工、向科钛机器人承租叉车、向中力恒之受让大额存单产品均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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