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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逝世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及遗产继承所致,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及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王小丽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及遗产继承依法取得周贤海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和通过鼎胜集团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导致收购人直接及间接拥有的鼎胜新材的股份发生变动。具体包括:

  1、鼎胜集团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胜集团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为周贤海先生持有鼎胜集团77.78%股权,王小丽女士持有鼎胜集团22.22%股权。按照周贤海先生遗嘱,其持有的鼎胜集团股权全部由王小丽女士继承。继承完成后,王小丽女士持有鼎胜集团100%股权。

  2、鼎胜新材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周贤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1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6%;王小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按照周贤海先生遗嘱,其直接持有的鼎胜新材股份全部由王小丽女士继承。

  继承完成后,王小丽女士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0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4%;通过鼎胜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67,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2%,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710,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6%。

  3、变动股份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因周怡雯系王小丽之女,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系王小丽之女婿、王天中系王小丽之兄,上述三人均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王小丽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贤海先生、王小丽女士变更为王小丽女士。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控制权变更前后直接持股主体及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尾差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周贤海先生直接持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时需要完成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具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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